刘某飞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情况通告
2026年2月19日晚,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前路段发生一起因两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斗殴事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并全力调查此案,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当晚7点40分左右,丁某乐(女,15岁)与她的弟弟丁某洛(男,12岁)骑着二轮电动车前往茨芭镇东坡东路的一家零食店购买食品,在途中他们与一名65岁的女子杨某发生了碰撞。双方因此产生了争执。随后,杨某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儿子刘某飞。7点45分左右,刘某飞和他的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误以为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以及薛某源(男,15岁)三人辱骂了他的母亲,并因此对他们进行了攻击。在发现打错人后,又转向丁某乐实施了进一步的暴力行为。茨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于晚上7点48分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情况,并将刘某飞和韩某娜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
事件发生之后,受害者被紧急送往郏县中医院接受治疗。2月22日,经过鉴定,丁某乐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的标准,目前正在接受进一步治疗且病情稳定;薛某源则因门诊诊治无需住院,在2月20日已出院;郭某和张某凡两人在医院接受了治疗,并于2月23日出院。
经过调查确认,嫌疑人刘某飞为42岁男性,来自郏县茨芭镇刘村,是一名个体工商业者。其妻子韩某娜同为42岁女性,同样来自该镇且无业。郏县公安局在2月21日对两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于次日在检察机关的批准下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
我们将继续坚持严格执法的原则,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我们衷心感谢媒体与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郏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本情况通告由郏县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