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
中国恒大集团于11月26日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变更禁制令申请,允许该集团在泽西岛、直布罗陀、加拿大及新加坡四地对许家印前妻丁玉梅提起司法程序,以追讨价值超过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8亿元)的境外资产。

许家印和丁玉梅 图片
此判决依据的是恒大于2024年9月27日提交的一份管辖权变更传票。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在2024年7月29日作出的专有禁制令及玛瑞瓦禁制令,恒大原本仅能在香港、英国、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对丁玉梅采取法律行动。
在资产披露中,丁玉梅确认其持有位于上述司法管辖区价值不低于1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20.9万元)的资产。恒大的法律顾问已向这些资产所在的银行及相关方发送信函,告知他们香港和英国的禁制令内容,以促使银行冻结相关账户。
部分持有丁玉梅大量资产的银行回复称需要当地法院命令才能遵守香港或英国的禁制令条款,还有一些银行则未对恒大律师的函件作出回应。
法院查明,丁玉梅在指定司法管辖区内的资产总额超过2.2亿美元。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账户中的1亿加元(约合人民币5.03亿元)、新加坡嘉盛莱宝银行账户中的7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3亿元)以及瑞士银行直布罗陀分公司的账户中5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08亿元),此外,泽西岛巴克莱银行的账户内还有67.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629.8万元)存款。
丁玉梅对香港和英国法律程序的态度被恒大律师描述为“不合作”,而高浩文法官在判决书中确认了这一说法。例如,她突然改变康乃馨道物业的处理立场,并拒绝提供有关新加坡银行账户的信息等。


针对此事,丁玉梅方面辩称并无耗散资产之意图,恒大申请将导致其承担巨额跨国律师费,构成不当压迫,且应等待“解除禁制令”判决结果。法院引用了达杜里安指引的核心原则回应:原禁制令已认定她存在切实的资产耗散风险;被告以往遵守禁制令并不足以成为拒绝未来执行保障的理由;恒大的申请具有严格限制性,并符合公正便利的原则。
据报道,今年10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恒大清盘人为许家印家族相关资产的接管人。此前,该法院已针对许家印名下全球范围内价值上限为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亿元)的资产作出禁制令。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中国恒大的要求,需告知所有单项价值不低于5万港元的资产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但最终,许家印未能遵守此命令,恒大清盘人在今年4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接管其全部资产。
近期,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判决中国恒大的清盘人为许家印家族相关资产的接管人。之前,该法院已针对许家印名下全球范围内价值上限为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亿元)的资产作出禁制令。
香港高院还同意了中国恒大的请求,要求许家印必须向清盘方披露所有单项价值不低于5万港元的财产详情。但最终,他未能遵守此命令。
校对|许绍航
依据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起诉书显示,中国恒大的清盘人正试图冻结许家印家族资产,涉及33家境外公司和7个以许家印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
在本次判决中,法院允许恒大清盘人接管上述33家公司及其银行账户。其中一些公司由许家印直接持有,而另外一些则归其前妻丁玉梅或儿子所有。
延伸阅读
所有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均已被恒大的清盘方控制,包括中国内地车牌粤A98888、香港车牌HD3333的两辆劳斯莱斯幻影等豪华资产。此外还涉及位于港英美三地多处物业和私人飞机、游艇等。
许家印夫妇曾在美国设立了一个高达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3.8亿元)的家庭信托基金,指定两名儿子为受益人,旨在实现家族财富的跨代传承。然而,在香港高等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中,并未发现有关信托的具体内容。
然而,根据国外一个判例的法官言论指出,“即使资产被置于全权信托下,如果实质上表明相关被告可控制该信托,则法院仍可以执行沙布拉禁令。”此言意在说明即便通过复杂的信托结构试图隐藏或保护财富,但如果最终能证明这些信托实际受控于某人,那么法律同样有权穿透这种安排。

这一判决对家族信托设立者来说可能是个警示:如果家族信托的实质控制权仍掌握在其手中,或者被用于逃避债务或其他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信托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虚假信托”并予以击穿。
家族信托设计初衷在于隔离风险和保护财富,但在法律实践中,若委托人保留过多权利或实际控制力,则可能增加信托被穿透的风险。此外,即使表面上没有保留过多权利,但如果所有指示都被受托方无条件执行,则同样可能导致实质上的虚假信托。
被清盘人接管
在类似案例中,新加坡高等法院曾认定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控制人,并且判决表明其设立该信托目的在于规避债权人对其财产的追索。这一判例显示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财富被置于复杂的法律结构内,也有可能面临穿透的风险。
总之,尽管家族信托被视为高净值客户保护资产的有效工具,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设计和管理以避免潜在风险。律师建议,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应考虑可能的司法挑战,并确保遵循最佳实践来维护其完整性和独立性。
在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中国银行香港、汇丰银行、星展银行的账号是许家印直接实名持有。另外有4个工商银行的账户,分别通过4家境外公司持有,其中两家公司背后实控人为许家印,另外两家实控人为丁玉梅。
具体来看,中国恒大的清盘人接管的许家印资产包括位于中国香港、英国、美国的多处物业,还有私人飞机、豪车、游艇等,如两辆劳斯莱斯幻影,车牌分别为中国内地车牌粤A98888、中国香港车牌HD3333,3333是此前中国恒大的股票代码。

中国恒大的清盘人接管的许家印资产包括位于中国香港、英国、美国的多处物业,还有私人飞机、豪车、游艇等
33家境外公司也分布在中国香港、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这些公司部分是许家印直接持有,部分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持有,还有一家公司英属维京群岛公司为许家印的儿子持有。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还同意了中国恒大的清盘人的请求,要求许家印必须向清盘人告知其所有单项价值不低于5万港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本人名义/他人名义持有、境内/境外资产),以及被禁止处置的资产是否已被出售等情况。
但最终许家印未遵守上述资产披露命令。因此,中国恒大的清盘人在今年4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接管许家印相关的全部资产。
8月25日,中国恒大已在港交所正式摘牌退市。
23亿美元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
律师:有相关风险
有部分市场消息称,香港高等法院此举意味着许家印海外信托被穿透。据媒体报道,许家印夫妇早在2019年前后就在美国设立了高达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3.8亿元)的单一家庭信托基金,指定两名儿子为受益人。信托设立的表面目的,是实现家族财富的跨代传承和资产保护,使家族资产在债务风险来临时能够隔离于债务人的责任范围之外。而巨额信托资金主要来源是许家印夫妇多年来从恒大获取的股息分红和套现所得。自恒大上市以来(2009-2022年),许家印和丁玉梅合计分得红利逾500亿元。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判决书中并未发现有关信托的相关判决。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官引用了一个国外的判例,该判例的法官判词提到,“即便资产被置于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 ,指受托人可自主决定信托利益分配的信托形式)中,若实质事实表明相关被告可控制该全权信托的运作,则法院仍可针对该全权信托行使‘沙布拉禁令’(Chabra Injunction,一种资产冻结令),资产置于全权信托的行为无法阻碍该禁止令的行使。在我看来,无论这种操作被描述为认定该全权信托为“虚假信托”,揭开公司面纱,还是将受控制的全权信托认定为单纯信托,并无太大差别。当然,在临时救济阶段,唯一重要的是确认是否有充分理由认为相关被告对全权信托中的资产享有控制权。”
一位资深律师解释称,法官的意思是,即使某个人在法律文件上不是资产的“所有者”(比如资产放在信托或公司里),但只要他能实际控制或支配这些资产(比如有权决定怎么投资等),法院就可以把他视为资产的实际掌控人。如果一个人设立复杂的信托或公司网络,目的就是为了隐藏资产、逃避债务或法律责任,那么法院完全有权力“穿透”这些层层伪装,直接冻结或执行这些资产。
也就是说,如果许家印夫妇设立的家族信托,实质上仍然由他们控制或者被认为是蓄意隐藏资产逃避债务的话,也有可能被击穿。
一直以来,家族信托的重要优势在于,委托人可以借助信托资产的独立性来隔离风险,因此可以避免委托人由于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等出现的家族财产分割问题。家族信托也因其风险隔离功能而备受高净值客户群体青睐。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过家族信托被击穿的案例。
此前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设立在境外的家族信托就曾经被击穿。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彼时的判决书,法官认定张兰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在家族信托成立之后,张兰仍可自由地从银行账户为自己转账。第二,在接到中国香港冻结令通知和新加坡冻结令之前,张兰急于转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第三,张兰的代理人在向家族信托项下资金所在银行发送的邮件中明确提到,家族信托项下有关银行账户为张兰所有,并要求“被及时告知账户资产的变化"。
据此,新加坡高等法院认为,虽然有关资金在家族信托名下,但张兰为该等资金的实际权利人,张兰设立该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规避债权人对其名下财产的执行或索赔。
大成律师事务所家族办公室法律中心执行主任王旭律师(TEP)认为,应当从两个层面来看待信托被击穿的问题。法律设计层面,当委托人在信托契约或信托架构上保留了对信托财产的过多控制权,且权利保留导致信托财产能够被委托人自由支配,信托被“击穿”的可能性则会明显增加。实践操作层面,即使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在表面上没有保留过多权利,但如果委托人的所有指示,受托人都“不假思索”的严格执行,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实质虚假信托,其资产保护功能也会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