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个部门于2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6年2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发布楼市"沪七条" 资料图
进一步放宽了住房限购政策
为了更好地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并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的具体措施。
针对非上海户籍的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房产所需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时间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在只需在购房前连续缴纳满一年及以上即可满足这一条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满足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在外环内额外购置一套房产。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五年及以上的外地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现在可以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并且无需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在满足连续一年社保或个税缴纳的要求后,可在外环区域不限制购房套数;而符合条件者在外环内可限购两套房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五年及以上的,则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一套住房。
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将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对于首次购房者而言,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如果购买绿色建筑或有多子女的家庭,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35%,使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的最高额度达到324万元;同时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上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对于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无其他房产或者仅有一处房产且已还清当前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在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
现在,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也可以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
